2017-06-01 09:41:41
最近有个视频很火。
大连的一个妈妈带着4岁的女儿去饭店吃饭,席间,女童与小伙伴捉迷藏,惊扰了邻桌的一个女大学生,女生愤而起身,作出踹孩子状,由此引发女童母亲的疯狂进攻,杯盘狼藉!节操遍地!
透过大人的歇斯底里,我却分明看见,一双充满惊恐与困惑的眼睛……
你敢踹别人的孩子,你就会遇上拼命的母亲
毋庸置疑,不管女大学生是忍无可忍还是鬼灵附体,只要她踹出那没有母性的一脚,恶劣性质就无需再辩!如果妈妈纵容孩子是不善,女大学生脚踹女童,就是一种恶了。
也许,你在公共场合深受熊孩子喧扰,忍无可忍不想再忍。你可以踹老实的桌子踹敦厚的椅子,唯独不能踹别人的孩子。因为,即便熊孩子上房揭瓦,也轮不到外人施以私刑!
冲动是魔鬼!对待一个孩童的喧闹,你若直接兵临城下以脚踹之,必定会遇上一个找你拼命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愤怒
我看了许多围观网友的热评,个个旗帜鲜明非黑即白,要么支持女大学生冲冠一怒,要么支持护犊妈妈为女搏命。其实,女大学生固然大错特错,但母女俩也不是完美无缺。因为,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愤怒。
在一出碗碟横飞的都市闹剧里,哪里有绝对正义的角色?以幼小的名义就可以在餐厅捉迷藏尖叫?以公德的名义就可以脚踹幼童?以母爱的名义就可以摔盘子摔碗?
照我看,孩子本无过,大人当自省!
孩子天性不能凌驾于社会公德之上
在保护孩子的时候,每个母亲皆化作巾帼英雄,我欣赏这种舐犊情深!但是,母爱泛滥,也无法抵消她作为监护人的管教之过。
其过虽小,不可无视。
其实,受过良好教育的4岁孩童,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自律能力,理应知道在公共场合不要喧哗、过马路不可闯红灯、买东西不能插队。弱,不是王道;小,也不是真理。何况,孩子的天性不能凌驾于公德之上!
母爱的伟大,不是事后的两肋插刀,而是事前的春风化雨。在孩子涉世之初,你就需要让他懂得遵守公序良俗。
任性的熊定会遇上凶猛的虎
生猛的女大学生或已逃之夭夭,但为人父母者,都应该从中领悟:孩子的人生,不能总靠英勇母亲以命相拼,管教也是一种呵护!
我曾见识过许多甩手父母,任由自己的孩子在公共场合大闹天宫,遇到问责总能以“孩子不懂事”一笑而过!其实,父母的不作为,本身就会将孩子置于凶险境地,你今天惹毛的是愤怒女大学生,明天就可能是酩酊醉汉!有时,你遭遇的不只是飞来一脚,而是飞来横祸!
所以你必须从小就告诫孩子:要敬畏公德遵守秩序,否则,任性的熊定会遇上凶猛的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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