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8 12:15:36
2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焦新)教育部今天刊出公告,教育部决定在开展“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的基础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教师之歌”歌词。活动时间为2011年3月至4月,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公告指出,举办此项活动的目的在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崇高使命,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和教风行风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
公告要求,歌词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先进文化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重点颂扬人民教师的崇高使命感、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赞美人民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高尚品德,抒发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感念师恩的真挚情感。
参评作品邮寄至教育部“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信封请注明“歌词征集”字样。电子邮箱:jiaoshizhige@126.com。作者请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教育部将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评选委员会,遴选若干首优秀歌词和一首主题歌词。入选歌词将由教育部委约作曲家谱曲,并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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