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2 12:05:55
被专家和家长批判可操作性不强的《中小学生守则》已经启动修订,空洞内容将删除。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在北京酒仙桥第一中学考察新型教学模式时透露上述消息。
此前,网友晒出了一些国家制定的《日本的“小学生守则”以规范小学生在校行为为主,譬如“进教室开门窗要轻、在走廊和楼梯上保持安静”等;而美国的“小学生守则”则更强调与师长之间的礼貌和纪律,譬如“称呼老师职位或尊姓、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等。这样一比较,似乎中国的“守则”就过于抽象,显得有些大而无当了。
回头看看,我国的“小学生守则”最初10条在1981年8月正式颁布,随着社会发展变化,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1994年将《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一直沿袭至今。有人说,世易时移,“守则”也该转身了。不久前,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沈曙虹在微博上建议,再次修订已经实施了快20年的《中小学生守则》。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制度设计也没有一直要因循守旧的道理。只是,这些对《中小学生守则》的非议与争议,果真都铿锵有理?所谓“守则”操作性不强,其实不过是一种误读。事实上,在正式颁发《中小学生守则》的同时,相关部门还制定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小学生规范为例,随便拈来几点,恐怕就很有操作性强之感,譬如“规范”规定了“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等,还要求孩子“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只是,有多少人知道“守则”之外,还有配套的“规范”在呢?束之高阁的“规范”,何以常年“养在深闺人未识”?
我们更要明白,民众在“守则”上的非专业性吐槽,其实指向的是中国基础教育中生存与生命教育、公民与常识教育的长期缺失。尤其在这个风险社会,当性侵幼童等事件频发之后,教育责任的反思,就成为究责的必由之路。就此而言,即便修订后的“守则”臻于完美,但从纸上画饼兑现为学生能力,这中间显然还有很漫长的环节与路程。
事实上,国外的“守则”,各有千秋的同时,也是各有侧重,并非面面俱到,只不过更为具体而微罢了。舆论及民意的指桑骂槐,本质并不是指向呆板的文字——因为抄袭或者拷贝国外的“守则”很容易,养成孩子社会化过程中必备的基本素养却尤为困难。“守则”上的差异,不是技术层面的差异,而是教育理念的差异。
《中小学生守则》是要因时而变,但比文字变化更重要的,是能力与素养教育的补课;比删改“守则”更重要的,是对规则与规范落实情况的关注。就像很多公共事件不是“立法依赖症”能纾解一样,让中国孩子从小就懂得生存与发展的逻辑与伦理,制度变化只是最简单、也是最难看到效果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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