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6 10:34:50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2013年8月21日征求意见稿)自8月22日至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工作建议。我们在对这些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减负十条规定进行了修改。为体现尊重群众、尊重基层、尊重规律的精神,现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2013年9月4日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继续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并于9月18日前反馈。
制订《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只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个方面。近年来,教育部按照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明确责任、落到实处的思路采取了一些举措,如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材、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施教师“国培计划”、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等。近期,我们还将出台小学升初中办法、中考改革意见、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意见、高考改革方案等。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课程改革力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公众可继续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xiaoguanchu@moe.edu.cn。
2.自动传真:010-66097346,010-66097809
3.邮递信件:北京(100816),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学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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