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4 09:48:21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教育部为促进各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结合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十余个省(区、市)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督查。
这次督查检查主要内容是:重点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违法违规的查处情况、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学校食堂的首次动态等级评定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工作实施情况;重点了解地方政府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定责任落实情况。
此次督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各督查组将对每省(区)两个地级市进行检查、抽查,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
从此次督查情况来看部分学校食堂还存在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措施不完善,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等问题。各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出,要求学校食堂负责人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要求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学校食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复查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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